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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中科致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9-12-16 12:37       发布单位:中科致远       浏览量:

2019年北京中科致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

 

 为了积极响应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19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号召,配合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产学合作产教融合,支持和鼓励高校教师和学生参与到创新创业和教育教学改革中,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的指导下,北京中科致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第期项目中设立新工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实践条件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共育对接新产业,新技术所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促进高校人才培养与企业发展的合作双赢

一、建设目标

在教育部指导下,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项目包括新工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实践条件实践基地建设新工科建设项目主要面向大数据、人工智能方向,校企合作研发可推广的教学产品和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围绕新商科人才培养目标,在人力资源、国际贸易、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支持高校在这些专业进行示范课程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围绕创新创业教育生态,支持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和创新创业教学改革实践,推动高校全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建立从课程到实践、从教育到服务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围绕目前产业的热点技术领域,面向经济管理和大商科领域,支持高校按照产教融合,知行合一的要求,建立人才培养和专业综合改革配套的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

二、项目内容

(一)新工科建设项目

面向国内理工类院校,由企业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高校的新工科研究与实践,根据产业和技术最新发展的人才需求,基于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机器人领域高校开展合作,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实践,或基于中科大数据平台和人工智能平台进行课程研发,形成可推广的新工科建设教学产品、教学方案等成果。

(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

面向高校经管学院、财会学院、信管学院等经管类、信息类相关专业,围绕新商科的教学改革和课程系统,支持高校开展商科专业方向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研究产业岗位能力模型,探索应用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实践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优化实践教学内容,革新实践教学手段与方法,丰富实践课程教学资源,优化人才培养质量,探索人才能力动态评估,对接产业人才需求。

(三)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

面向全国高等院校展开申报工作,项目宗旨为:围绕高校创新创业生态建设由中科致远为高校提供技术支持、云平台、综合实训等资源,支持高校建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实践训练体系、创客空间、项目孵化转化平台等,推动院校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大背景下的教学改革和驱动创新

双创教改项目围绕促进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普及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支持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和创新创业教学改革实践,推动高校全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配合高校创新创业专项师资培养,扩充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资源,健全与专业融合的新型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促进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方式改革,探索高校创新创业生态建设,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四)实践条件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面向高校经管学院、财会学院、信管学院等经管类、信息类相关专业,围绕培养创新型复合性综合应用人才总目标,支持高校开展工商管理类、经济管理实践专业方向的实践条件建设方案设计项目建设,加强实验实训中心建设与管理机制创新研究,深入开展教学做一体化和提升岗位职业能力研究探索新型校外实践基地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增强学生实践能力,提升教师实践教学水平,提升校外实践教学质量及效果。

、申报条件

(一)新工科建设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具备良好的新工科应用人才培养基础和条件;

2)项目申报人要求为高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专业教师,鼓励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申报,从事专业教学或专业工作1年以上,具备良好的研究基础,以及组织和指导研究项目实施的能力和经验;

3)项目申报以学校或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推荐,每个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1项不受理个人申报;

4)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不具备实践环境建设条件和无前期研究基础者 

(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

1报单位须具备良好的教学改革和课程体系的基础和条件;

2项目申报以学校或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推荐,每个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1项不受理个人申报;

3项目负责人须为高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专业教师具有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商科相关研究/教学工作3年以上,具备良好的研究基础,以及组织和指导研究项目实施的能力和经验同一项目负责人仅限报1项;项目从立项到成果提交为期一年;

4)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不具备实践环境建设条件和无前期研究基础者

(三)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

1报单位须具备良好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础和条件;

2项目申报以学校或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推荐,每个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1项不受理个人申报;

3项目负责人高校创新创业负责人或专业教师须具有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创新创业相关研究/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备良好的研究基础,以及组织和指导研究项目实施的能力和经验同一项目负责人仅限报1项;项目从立项到成果提交为期一年;

4)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不具备实践环境建设条件和无前期研究基础者

(四)实践条件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须开设有经管专业、信管专业等相关专业,具备良好的综合应用人才培养基础和条件;

2)项目申报人要求为高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专业教师,鼓励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申报,从事专业教学或专业工作1年以上,具备良好的研究基础,以及组织和指导研究项目实施的能力和经验;

3)项目申报以学校或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推荐,每个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1项不受理个人申报;

4)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不具备实践环境建设条件和无前期研究基础者

项目要求

(一)新工科建设项目

申报人可以参考以下课题进行申报,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于在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机器人领域的人才培养体系立项本类项目必须在项目执行期内完成以下任务:

1)基于大数据、虚拟现实、机器人等领域开展合作,要求形成人才培养体系和资源,包括课程优化建议、授课大纲、授课内容、授课录像、授课评价等;

2)书面承诺和表明所有项目建设内容可针对教育合作目的无偿开放和共享。

(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

申报人可以参考以下课题进行申报,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国际贸易、经营管理、电子采购、大数据技术等方向,并完成如下任务:

1基于研究类项目要求形成描述性文档,包括研究的背景、研究对象、研究计划、研究成果、可预测的效果等; 

2)基于课程优化类项目要求形成课程包,包括课程优化建议、授课大纲、授课内容、授课录像、授课评价等; 

3)书面承诺和表明所有项目建设内容可针对教育合作目的无偿开放和共享。 

(三)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

拟立以下几个方向和课题方向,申报人可以参考这些课程进行申报

1)高校创新创业教学建设研究,包括但不限于双创教学及课程体系(通识/赋能/提能)研究、教务、教学、教研管理平台建设、与专业融合的双创教育及实践、双创教学师资培养模式与实践研究、双创人才培养模式及体系建设等;

2)高校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研究,包括但不限于兴趣引导、创意激发、众创空间的实践与研究、专业创新、应用研究、科研转化、产研一体化的实践与研究、双创训练营、第二课堂、双创大赛等活动的参与实践、项目孵化、联合创业等成果转化实践与研究、示范性双创学院的建设与研究;

3)高校创新创业文化建设研究,包括但不限于论坛、路演、活动周等双创氛围营造、成果展示及成功案例宣传;

4)高校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孵化器创业园产业基地-双创运营生态建设与研究、政府高校企业投资联盟-双创社会生态建设与研究、校企结合产教协同-双创科研联盟建设与研究、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双创资本联盟建设与研究、评价体系与制度建立-双创运营管理体系建设与研究和基于创业创业生态云基地的建设。

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的成果及结题要求

1创新创业教育方向的课程大纲、授课教案(章节均提供PPT课件)、课程习题;

2)创新创业课程实验与实践(包括实验描述、实验步骤、社会实践安排与计划);

3)创新创业实践环境、实践设备和实践平台的建设方案;

4)创新创业实验教学平台、实训课程、教学案例的实践指导方案;

5)创新创业联合实践教育基地和孵化空间等场所的建设实践方案;

6)创新创业生态各体系建设实践方案;

7)创新创业云生态基地建设方案。

项目成果需要有丰富的支持材料,如文档、数据、图表、视频等形式,最终形成项目总结报告或具体建设方案(文档形式图文并茂不少于100页,提交装订版3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或PPT形式不少于50页)。

(四)实践条件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申报人可以参考以下课题进行申报,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商科类专业综合实践教学中心、综合管理实践教学中心、人力资源实践教学中心、电子采购类实践教学中心、市场营销类实践教学中心和大数据实习基地等建设。

实践条件实践基地建设项目成果及结题要求

1)实践教学中心建设方案:包括建设背景、建设目标、建设效果、建设内容、环境设计、建设计划、师资队伍、运营制度等;环境设计需要用以描述实践教学环境的图像以及视频材料;

2)书面承诺和表明所有项目建设内容可针对教育合作目的无偿开放和共享。 

、支持办法

中科致远公司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获得资助的项目将第一时间在中科致远官方平台予以公布,项目负责人签署项目合作协议书。项目立项评审采取两级评审机制,包括申报学校校内评审与中科致远评审。

(一)新工科建设项目

中科致远公司为每个课题方向项目提供3万元资金支持,提供总价值100万的中科大数据云、人工智能平台资源使用,支持5个项目,每个项目自立项公布之日起,执行周期12个月。 

(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

中科致远公司为每个课题方向项目提供3万元资金支持,提供总价值50万的中科商科实训云平台资源使用,支持10个项目,每个项目自立项公布之日起,执行周期12个月。 

(三)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

中科致远公司为每个课题方向项目提供3万元资金支持,提供总价值200万的中科创新创业综合实训云平台资源使用,支持20个项目,每个项目自立项公布之日起,执行周期12个月。 

(四)实践条件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中科致远公司为每个基地建设项目的课题方向提供3万元资金支持,直接提供50万云平台资源使用,支持10个项目,每个项目自立项公布之日起,执行周期12个月。

、申请办法

1.申报者应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http://cxhz.hep.com.cn)注册教师用户,填写申报相关信息,并下载《2019年第二批中科致远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进行填写。

2.项目申报人须在2019年12月1日—2020年2月10日前将加盖院系公章的申请书形成PDF格式电子文档上传至平台,同时发送word及盖章PDF版至申报邮箱:xtyr@sigfar.com

文档命名格式:项目大类-项目名称-学校名称-负责人-手机号码

若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10-60608637 

3.中科致远公司将于2020211-20203月10日,组织专家进行申报项目评审,并公布入选项目名单。 

4.中科致远公司将与项目主负责人所在学校签署立项项目协议书。立项项目周期为一年,所有工作在立项项目协议书签署后一年内完成。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我公司将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

5.项目咨询电话:010-60608637-834  邮箱:xtyr@sigfar.com

联系人:龙伟亮 15311483533  闫老师 1391068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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